注册外观设计所提供的保护范围将取决于外观设计申请中的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申请中的权利要求将由申请人在其外观设计申请中提供的陈述决定。 虽然这些表达形式是注册外观设计权的基石,但迄今为止,新加坡法院对外观设计申请中的外观设计表述与此类表述的解释之间的关系几乎没有提供指导。 本文讨论了一个领先的英国外观设计案例,并着重分析了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之前外观设计表述的应考虑的某些因素
I. 引言
- 在申请注册外观设计时,潜在申请人必须提供所考虑的1外观设计的清晰表述。在这方面,外观设计表述与专利申请中的权利要求没有什么不同。 例如,陈述和权利要求都定义了对标的物的垄断,不仅包括它们所包含的内容,而且还包括它们所排除的内容。 尽管在专利法方面有大量新加坡案例,但迄今为止,新加坡法院几乎没有对关于陈述是如何影响最终注册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而提供指导。
-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英国最高法院关于 PMS International Group Plc v Magmatic Limited 2 (“Trunki”) 开创性的案件,以及探讨此案在新加坡背景下的潜在影响,从而阐明这一问题。
II. TRUNKI
- 申请人-上诉人就手提箱申请并获得了欧盟共同体注册外观设计 3 的注册。共同体注册设计包括由3D 计算机辅助设计 (“CAD”) 程序准备的六幅图片。 其中一张图片如下:-

- 随后,被告-被上诉人开始销售“Kiddee 箱”。 判决中引用的两个 Kiddee 箱子的示例如下 4:-


- Kiddee 箱被指控侵犯了共同体注册设计。
- 一审,高等法院批准了原告的外观设计侵权诉讼。 在上诉中,上诉法院推翻了高等法院的决定,认为不存在侵权行为。 原告上诉人向英国最高法院提出的进一步上诉也被驳回。
- 在解释 CAD 图像时,英国最高法院描述了手提箱的社共同体册设计,其中“动物角,可能还有前后扣环……与身体其他部分是相同的浅灰色阴影,而轮子和辐条,顶部的带子,前后的条带是黑色的” 5. 因此,认为这是“自然推断,以黑色显示的部件旨在与主体的颜色形成对比” 6. . 此外,认为注册外观设计“不仅声称具有特定形状,而且声称具有两种对比色的形状——一种在图像上呈现为灰色,另一种则呈现为黑色” 7.
- 因此,注册外观设计被描述为“一个有动物角形状的带轮手提箱……带有与产品其余部分形成鲜明对比的颜色(或可能颜色)的带子、条带和轮子和辐条” 8. 。在此基础上,英国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理由,即 Kiddee 箱并未侵犯注册外观设计:-
- (a) 共同体注册外观设计给人的总体印象是有角的动物,这与 Kiddee 箱给人的印象有很大不同,后者要么像有触角的昆虫,要么像有耳朵的动物 9;
- (b)共同体注册外观设计的权利要求不仅是手提箱的形状,而且也包括具有两种对比色的形状 10. 这种颜色对比被发现是一个显着的差异,因为共同体注册外观设计上的轮子和把手/触角都作为特征脱颖而出,而 Kiddee 箱 的轮子大部分都被遮盖住了,提手的颜色与手提箱11的主体颜色相同。
III. TRUNKI对工业设计的影响
- 虽然上诉集中在许多方面,包括被告-被上诉人的 Kiddee 案是否侵犯了原告-上诉人的注册外观设计权,但本文将只关注英国最高法院就相关共同体注册外观设计的表述/图像发表的评论以及对此类表述/图像的解释的影响。
- 此外,虽然 Trunki 是一个英国案例,新加坡和英国/欧盟外观设计法之间存在分歧,但是,英国最高法院提出的有关 CAD 图像和线条图解释的观点属于基本问题,适用于新加坡的外观设计法律的。
- 回想一下,所讨论的设计是通过 CAD 图像表示的。通常,设计的表述通常以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产品本身的实际照片,有人认为它提供了最窄的保护范围。这是因为,正如英国最高法院解释的那样,“一张照片不仅指定了形状,还指定了表面结构和材料,从而相应地缩小了保护范围” 1112.
- 另一种表述方式是产品的线条图,由于其简单性,通常仅“显示物理形状” 13
- 在这两个表述之间是 CAD 图像,虽然不像线条图那么简单,但它提供了更准确和逼真的产品表示,有点类似于实际照片。原因之一是 CAD 图像,如照片,“可以轻松显示微妙的阴影和轮廓,以及装饰,如颜色和装饰” 14.
- 由于上述差异,英国最高法院准备作为一般原则接受,“虽然每个共同体注册的外观设计图像必须在其自身的背景下解释,但线条图更有可能被解释为不排除装饰而非 CAD 图像” 15. 这对潜在的外观设计申请人具有很大影响,因为申请人可能仅通过选择 CAD的 图像而无意中缩小了其设计的保护范围。
- 在申请人使用 CAD 图像表述其设计的情况下,没有装饰(无论有意或无意)可能会产生对他不利的解释(例如,在考虑到被指控的侵权人包含装饰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得出结论,基于在装饰上,没有发生设计侵权)。相反,如果改为使用线条图,则询问的重点可能在设计本身的形状或配置上,装饰的有或无对外观设计侵权询问的影响不一定像 CAD图片 的情况那样大。
- 需要明确的是,上述讨论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情况下线条图都将装饰排除在外。在 Samsung Electronics (UK) Limited v Apple Inc.. 16, 的案件中,根据该案中的线条图得出结论,“没有其他装饰意图,这一观点得到了以下事实的支持:表面的平坦和透明由几对短线表示,表明该表面上的光入射”17.
- .因此,一般而言,线条图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形状的更合适的格式。这一点很重要,因为线条图上没有装饰可能不会被视为对申请人不利。相比之下,如果申请人使用 CAD 图像来代表其产品,法院可能会认定“没有装饰是注册设计的一个特征”18.
- 如果申请人选择使用 CAD 图像,另一个潜在的问题是与此类图像相关的配色方案和阴影。在 Trunki案中,即使设计图像是单色的,英国最高法院也将黑色和灰色的使用解释为意味着产品上的对比色对设计侵权索赔产生了不利影响。从这一点来看,潜在申请人了解其最终产品的外观非常重要,以确保使用任何形式的配色方案和/或阴影与产品的实际视觉外观相对应。
IV. 结论
- 最终,代表工业设计方式的选择将取决于对工业设计的整体评估,特别是设计的新颖方面。
- 外观设计申请人还必须确保方式的选择不仅充分和准确地代表其产品,而且图像也不会无意中缩小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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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 Huang
Senior Associ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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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ee section 11(2)(c) of the Registered Designs Act (“RDA”), Rule 14 of the Registered Designs Rules (“RDR”) and the Registry of Designs “Guidelines for Submitting Representations” at https://www.ipos.gov.sg/AboutIP/TypesofIPWhatisIntellectualProperty/Whatisaregistereddesign/Registereddesignsresources/GuidelinesforSubmittingRepresentations.aspx (accessed 11 November 2016)
2 [2016] UKSC 12
3 An industrial design that is registered and valid in all countries of the European Union
4 Trunki at [4]
5 Trunki at [1]
6 Trunki at [52]
7 Trunki at [53]
8 Trunki at [55]>
9 Trunki at [21]
10 Trunki at [52]
11 Trunki at [51]
12 Trunki at [46]
13 Trunki at [46]
14 Trunki at [46]
15 Trunki at [46]
16 [2013] EWCA Civ 1430
17 Samsung Electronics (UK) Limited v Apple Inc. [2013] EWCA Civ 1430 at [18]
18 Trunki at [50]